為加快古城文化旅游資源的保護、開發(fā)和利用,推動古城產業(yè)結構和經濟發(fā)展方式的轉變,以城市旅游融合發(fā)展示范區(qū)創(chuàng)建為契機,準確提煉姑蘇歷史文化內涵和旅游資源特色,提升姑蘇文化旅游的知名度和吸引力,樹立姑蘇文化旅游品牌新形象,特舉辦姑蘇區(qū)旅游標識LOGO及廣告語設計大賽,F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主辦單位
蘇州國家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區(qū)文化商旅發(fā)展局
二、征集時間:
2013年6月20日-2013年7月20日24時 (掛號信函以郵戳為準,電子郵件以系統時間為準。征集截止時間后,送達作品均不具有應征資格)。
三、征集要求
(一)參賽對象
國內外藝術設計愛好者、各大院校設計專業(yè)師生、獨立設計師、專業(yè)設計機構、新聞機構、策劃機構單位或個人,以個人或團隊名義均可參賽。
(二)設計要求
1、深度挖掘蘇州市姑蘇區(qū)文化內涵,展現其獨特的文化旅游魅力。
2、構思新穎、內涵豐富、創(chuàng)意鮮活,體現時代感和藝術性。
3、直觀美感與實際應用相結合,通用性強,適用于展覽、宣傳資料、建筑外觀、衍生紀念品等載體。
4、廣告語語言精練、通俗易懂、富有美感,便于識別、記憶和推廣。
5、參賽作品須為原創(chuàng)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發(fā)表,具備完整的知識產權, 應征圖稿、文稿一經采用,其著作權(使用權)歸屬大賽主辦方。
6、參賽作品應包括作者簡介、身份證號碼、聯系方式、通訊地址及500字以內的創(chuàng)意說明、設計思路和作品含義。電子郵件發(fā)送作品,標識設計圖稿格式必須是JPG格式,顏色要求RGB模式;廣告語文稿統一為word文檔格式。
(三)作品提交
本次活動接受以下兩種方式投稿:
1、將作品發(fā)送電子郵件到logozj@126.com,請在主題上注明“LOGO征集/作者名”、“廣告語征集/作者名”字樣。
2、以掛號郵寄、當面交付形式提交。郵寄至江蘇省蘇州市東吳北路1號東吳廣電中心“名城蘇州網站旅游中心”收,郵編:215000。
四、大賽評選
1、大賽組委會組織專家對參賽作品進行入圍初審,分別確定入圍旅游標識LOGO、廣告語設計作品各5件。
2、大賽組委會通過社會評議、公眾網絡投票及專家復評等環(huán)節(jié),在入圍的5件旅游標識LOGO、廣告語設計作品中各產生1件入選作品。
3、對入選旅游標識LOGO、廣告語設計作品,分別給予10000元(稅前)、5000元獎勵(稅前),并頒發(fā)獲獎證書;對其余入圍旅游標識LOGO設計作品給予1000元獎勵(稅前)、廣告語設計作品給予500元獎勵(稅前),并頒發(fā)獲獎證書。
五、特別提示
1、所有參賽作品必須是具有作者獨立知識產權的、未發(fā)表過的原創(chuàng)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否則,由參賽者自行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如因參賽者違反本規(guī)定,致使主辦方遭受任何損失,主辦方有權要求其賠償。
2、所有入圍作品版權歸主辦方所有,主辦方有權對入圍作品進行修改,獲獎者有義務協助主辦方對入圍的作品作進一步修改。主辦方擁有入圍作品的完整著作權和相關的一切知識產權。
3、謝絕一稿多投,一經發(fā)現,組委會將取消參賽者的參賽資格。
4、因郵寄延誤、丟失、誤寄等非主辦方的原因造成應征作品丟失的,主辦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作品如有雷同,以先發(fā)送者優(yōu)先。
5、組委會保留對大賽條款的最終解釋權。
蘇州國家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區(qū)文化商旅發(fā)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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