蘄春縣位于湖北省東南部,隸屬黃岡市,是著名的“教授縣”,王府勝地,也是世界偉大的醫(yī)藥學家——李時珍的故鄉(xiāng)。2012年10月,我縣已經(jīng)確定了“大愛李時珍,養(yǎng)生到蘄春”的旅游宣傳口號,為了充分挖掘李時珍資源,弘揚李時珍精神,準確展現(xiàn)蘄春文化旅游風貌,全面提升蘄春整體形象,構建和諧旅游,加速推動蘄春旅游事業(yè)的大發(fā)展、大繁榮,蘄春縣旅游和民族宗教事務局特向全國征集蘄春旅游形象標識,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集時間
2013年5月8日—7月8日24時(以電子郵件接收時間為準)
二、征集內(nèi)容
蘄春旅游形象標識(LOGO)
三、征集對象
面向全國征集,各組織機構、社會團體、專業(yè)設計公司和自然人均可參與。
四、形象標識(LOGO)征集要求
1、旅游形象標識要充分反映蘄春縣文化旅游的基本內(nèi)涵、典型特征和文化精髓,突出李時珍形象,強調(diào)“健康”、“養(yǎng)生”這兩個關鍵詞,并與“大愛李時珍,養(yǎng)生到蘄春”的旅游宣傳口號一致。
2、旅游形象標識主題突出,外形簡潔,構思新穎,寓意深刻,視覺形象鮮明,具有較強的識別性、獨特性、創(chuàng)意性和可觀性,以及比較強的震撼力、吸引力和視覺沖擊力,適合在多種媒體上推廣使用。
3、旅游形象標識要求中英文搭配,設計作品均注明標準比例和標準色,電子版以JPG格式提交(入圍作品后期要提供設計原始文件),須提供彩色圖案、黑白圖案各一份,其中彩色圖案不低于600*800像素,并附簡潔、鮮明的創(chuàng)作理念釋義!
4、應征作品應為最新原創(chuàng)、未發(fā)表過的作品。
五、投稿方式
1、投稿者應提供電子稿件,發(fā)送至郵箱:1366697895 @qq.com。聯(lián)系電話: 0713-7609862。
2、旅游形象標識投稿者請另附身份說明(姓名、身份證號碼、工作單位、聯(lián)系方式),身份說明請勿注明在設計文稿正面。
3、獲獎作品如出現(xiàn)內(nèi)容、形式完全相同的,以最早接收郵件者時間入選。
六、評選方式和獎勵辦法
1、征集截止日期后,評審委員會將選出入圍旅游標識并評出一、二等獎,其中一等獎1名,獎金50000元;二等獎2名,獎金8000元。(所有獎金均為稅前金額,以人民幣支付,個人所得稅由獲獎者繳納。)
2、如無符合要求作品,采用獎將空缺。
七、特別聲明
1、應征作品必須為原創(chuàng)作品,杜絕抄襲,如涉及著作權、版權糾紛等法律問題,由作者本人負責,蘄春縣旅游和民族宗教事務局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或第三方連帶責任。
2、蘄春縣旅游和民族宗教事務局對入選作品享有所有權利。
蘄春縣旅游和民族宗教事務局
二○一三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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