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打造平安浦江名片,推廣浦江公安良好社會職業(yè)形象,樹立浦江公安精神,增強全體公安民警、輔警的歸屬感和榮譽感,浦江縣公安局特面向社會征集“浦江公安形象標識(logo)”。
一、主辦單位:浦江縣公安局
二、征集時間
2019年6月15日至7月15日。
三、征集要求
1、logo象征性強,充分體現(xiàn)浦江公安為“發(fā)案少、秩序好、群眾滿意、社會穩(wěn)定”的目標,展現(xiàn)不忘初心,砥礪奮進的形象。
2、視覺沖擊力強,要融合浦江“水晶之都”、“詩畫浦江”特色,通過抽象、直觀的藝術表達形式,表達出浦江公安的內(nèi)涵和寓意。
3、圖形實用性強,要符合印刷、懸掛、徽章制作或網(wǎng)站宣傳等各種載體用途需求。
四、征集范圍
面向全社會征集,歡迎所有關心、關注和支持浦江公安工作的個人、團體或單位參加征集活動。
五、作品獎勵
此次征集活動擬設置一二三等獎項各一名:
一等獎獎勵人民幣3000元;
二等獎獎勵人民幣2000元;
三等獎獎勵人民幣1000元;
獲獎作品揭曉后,浦江公安將在官方微博、微信平臺公布獲獎名單,并向獲獎者頒發(fā)榮譽證書及獎金。
六、投稿方式
1、以電子稿形式提交彩色稿和黑白稿兩種形式,注明標準比例和標準色。作品采用JP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并提供源文件(PSD或AI矢量文件)。
2、投稿者除須提交設計圖稿外,還須附有個人簡介(100字以內(nèi))和作品創(chuàng)意說明(500字以內(nèi)),個人簡介須注明本人姓名(或公司、團隊的名稱)、地址、工作單位、聯(lián)系方式、電子郵箱等信息;創(chuàng)意說明須詳細闡述作品設計的創(chuàng)意基礎和蘊含寓意。
3、投稿電子郵件請發(fā)至598809374@qq.com,或關注“浦江網(wǎng)上110”官方微信和新浪微博@浦江公安,了解更多活動信息。
七、特別聲明
1、應征設計作品必須原創(chuàng),并保證擁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權,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權利。如有侵權行為由應征者承擔全部侵權責任,浦江縣公安局不承擔因此產(chǎn)生的任何責任。
2、最終決定錄用的標志,浦江縣公安局可提出修改意見,設計者應無條件配合修改,修改后的版權和使用權仍歸浦江縣公安局所有。
3、凡應征者均被視為認可本聲明內(nèi)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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