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助力江山全域旅游發(fā)展,有效提升石門鎮(zhèn)品牌形象,提高石門鎮(zhèn)對外知名度、美譽度和影響力。經研究,決定向社會公開征集石門鎮(zhèn)形象標識(logo)和宣傳語,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征集內容
石門鎮(zhèn)形象標識(logo)石門鎮(zhèn)宣傳語應征者可同時參加以上兩項征集,也可只參加其中一項征集。
二、征集時間
自媒體公布之日至2018年9月12日止(信件以收件郵戳為準)。
三、征集對象
本次活動面向全國廣泛征集有創(chuàng)意的形象標識設計方案和宣傳語,任何組織和個人均可投稿。參與本次征集活動組織、評選工作的人員,均不具有應征資格。
四、征集作品要求
(一)宣傳語要求
1.作品主題鮮明,內涵豐富,能充分體現(xiàn)石門鎮(zhèn)的歷史文化底蘊和旅游資源特色。
2.文字精煉,韻味傳神,言辭大氣,朗朗上口,具有沖擊力及感染力。
3.字數(shù)限制在10字以內,并附上創(chuàng)意文案說明。
(二)形象標識要求
1.作品要準確反映石門的歷史文化內涵、地域特色元素和獨特的旅游風情特色。
2.作品形象鮮明,具有較強的識別性、獨特性、可觀性,應符合現(xiàn)下設計趨勢。
3.作品構圖簡潔,色彩明快,兼具時代感和藝術美感,富于感染力和親和力。
4.后續(xù)延展性強,適合在多種載體上推廣應用。
5.設計方案以A4幅面白底繪制,設計尺寸:120mm×120mm。每套應具備書面稿件三份,彩色圖案、黑白圖案、黑白方格網圖案各一份,缺份無效,并提供電子文件光盤以及設計文字說明。
6.應保證作品的原創(chuàng)性和知識產權的完整性。
(三)投稿人的身份說明包括姓名、身份證號碼、聯(lián)系方式等,須單用一張A4紙書面說明,不得在設計稿中出現(xiàn)。
五、作品提交
1.郵寄投遞地址:浙江省衢州江山市石門鎮(zhèn)人民政府旅游辦——江山市石門鎮(zhèn)泉塘村葛山26號,郵政編碼:324107,電話:0570—4691024。(請在信封上注明“征集石門鎮(zhèn)形象宣傳語、logo”字樣)
2.網上投稿(主題標明:“征集石門鎮(zhèn)形象宣傳語、logo”字樣)電子郵箱:1807877330@qq.com
3.稿件確認:為確保書面稿件接收,請以掛號信或者快遞方式投遞;電子郵件是否接收,以回復確認為準。
六、評審流程
由領導、專家學者組成評選委員會,對應征作品進行初選,初選若干入圍宣傳語及logo作品;入圍作品在相關媒體上公示,由群眾進行投票評選;評審委員會綜合群眾評選結果,對作品進行總評,最終選出石門鎮(zhèn)形象宣傳語和logo各1件。最后確定的作品獎在2018年9月底前公布。
七、獎勵標準
1.作品一經采用,石門鎮(zhèn)形象宣傳語獎勵人民幣3000元,形象標識logo獎勵人民幣5000元。如果沒有一件完整的作品被采用,但參賽作品對下一步石門鎮(zhèn)形象標識和宣傳語重新進行設計有借鑒和啟發(fā)作用的,設立入圍獎若干名,宣傳語和logo均予以800元的獎勵。
2.入選獎和入圍獎作品的作者將獲得本活動評審委員會頒發(fā)的榮譽證書。
八、特別聲明
1.入圍、入選作品,根據我國著作權法的有關規(guī)定,其作者(投稿人)須承諾其作品的著作權全部歸江山市石門鎮(zhèn)人民政府所有。
2.投稿人須保證所投設計稿件無侵犯他人著作權的行為。
江山市石門鎮(zhèn)人民政府
2018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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