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升安寧知名度、美譽度,更好地彰顯城市特色、塑造城市形象、推廣和經營城市品牌,現(xiàn)面向全社會開展安寧市城市形象標識(logo)和宣傳語征集活動。具體征集事宜如下:
一、征集內容
二、征集時間
2018年7月27日至2018年9月10日(以寄出地郵戳或電子郵件收件時間為準)
三、征集范圍
面向全國征集,凡具備相關專業(yè)能力的單位和個人均可參加。
四、作品要求
1. 作品應充分體現(xiàn)安寧市歷史文化內涵和地域特色,同時又要符合國際慣例,易于國內外的人士理解和接受。
2. 城市logo標識:作品主題突出,創(chuàng)意獨特,寓意深刻,構圖簡潔,色彩明快,有較強的視覺沖擊力和感染力,適合在多種載體上推廣應用。設計方案應包括彩色版和黑白版設計圖稿,方案不限于平面設計稿,可附加三維立體造型,需附設計理念或創(chuàng)意說明。作品的電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TIF或JPG格式,作品中選后應提供矢量圖(AI或CDR文件)。
3. 城市宣傳語:原創(chuàng),簡潔,便于傳播和記憶。能充分彰顯安寧的歷史、時代和發(fā)展特點,有較強的震撼力、感染力、吸引力和親和力,語言通俗易懂,易于記憶。
五、投稿方式
1. 應征作品可通過特快專遞和電子郵件兩種方式提交,并分別在信封正面和郵件主題注明“安寧市城市形象標識征集”或“安寧市城市宣傳語征集”字樣。
2. 投稿地址:安寧市連然街79號,中共安寧市委宣傳部309室,聯(lián)系人:金華,電話:0871-68685194,郵編:650300。
3. 投稿電子郵箱:anxcbxwk@163.com <mailto:anxcbxwk@163.com>。
4. 來件因延誤、丟失、損壞、誤寄、郵資不足、失竊等非主辦方原因造成應征作品丟失或損壞的,主辦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作品評選
主辦方將邀請相關領域的專家組成評選委員會,對應征作品進行評選,并通過報紙、網絡等多種方式,公開征集社會意見。評選結果將在媒體、網絡上公布。
七、獎勵辦法
1. 城市標識(logo):入選作品1名,入圍作品5名;入選作品獎勵10000元,入圍作品每名獎勵3000元。
2. 城市宣傳語:入選作品1名,入圍作品5名;入選作品獎勵3000元,入圍作品每名獎勵1000元。
八、知識產權
1. 所有應征作品方案概不退還,創(chuàng)作者請自留底稿。
2. 應征作品必須是作者原創(chuàng),除參加本次征集活動外,未曾以任何形式公開發(fā)表。不得侵犯第三方的權利,如應征作品發(fā)生侵權糾紛,由作者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并取消參選資格。
3. 入圍作品在作者領取獎金后,其作品著作權歸主辦方所有。主辦方擁有入圍組作品的所有權、使用權(包括對其進行再設計、生產、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傳等)。入圍單位或個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轉讓第三方。
4. 投稿人投稿即視為同意并遵守主辦方的全部規(guī)定和要求。
九、其他說明
1. 中共安寧市委宣傳部擁有安寧市城市形象標識設計及其作品的最終決定權,也擁有安寧市宣傳語的最終決定權。
2. 中共安寧市委宣傳部對本公告、附件及其補充文件擁有最終解釋權。
中共安寧市委宣傳部
2018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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