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動目的:
為更加生動、形象展示瀏陽花炮文化內涵,擴大瀏陽花炮品牌影響力和知名度,提升瀏陽花炮整體形象,增進與消費者之間親近度。
二、活動方式:
應征者根據要求提供設計稿件,并提交設計理念概述;ㄅ谖幕(jié)指導中心將把相關設計作品發(fā)布到瀏陽花炮官網、微博、微信等平臺,廣泛征集意見,進行投票。結合專家評審,最終選出中標作品。
三、設計要求:
1. 吉祥物風格、形式不限,但必須是以“煙花爆竹”作為基礎元素進行創(chuàng)作,一定程度上反映瀏陽花炮的文化內涵,參賽作品必須是首次參賽,并未公開發(fā)表的原創(chuàng)作作品;
2. 吉祥物需健康向上,富有藝術表現力和感染力,構思新穎,創(chuàng)意獨特,活潑可愛,吉祥快樂、易于傳播;
3. 吉祥物易于進行后期制作,方便制成模型、禮品等立體化展示品,并便于在各種載體和環(huán)境中配套運用。
四、活動時間:
1. 作品征集:2015年6月25日——9月2日(2015年9月2日下午17:00為提交應征作品的截止時間,并將計圖紙、實物作品一并提交);
2. 投票時間:2015年9月7日——9月18日;
3. 評選時間:2015年9月22日——23日。征集投稿時間結束后,主辦方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進行評審,確定獲獎設計作品;
4. 結果公示:2015年9月25日——9月30日。
五、獎項設置:
1. 金獎1名,獎金人民幣10000元;
2. 銀獎3名,獎金人民幣5000元;
3. 優(yōu)秀獎若10名,獎金人民幣1000元;
4. 獲得優(yōu)秀應征者的作品經指導中心同意可在中國(瀏陽)國際花炮文化節(jié)期間展出。
獎勵以作品為單位授予,獎金由相關創(chuàng)作者自行分配;創(chuàng)作者有多名者,需指明第一作者或作者代表,主辦方將其作為聯系對象。
六、投稿方式:
1. 參與征集活動的應征者按時將作品及設計簡述發(fā)送至1255269107@qq.com 。郵件標題注明:第12屆中國(瀏陽)國際花炮文化節(jié)吉祥物設計投稿+應征者姓名;并將作品實物寄送湖南省瀏陽市行政中心附一棟3234室辦公室收,需返還的實物必須詳細注明收件人地址、姓名和聯系電話;
2. 投稿文件為 *jpg格式,要求為長邊為900像素,大小500k以內。請應征者保存好原始文件,入選作品務必按時送交原始文件(文件為 *jpg文件,大小在4M以上);
3. 聯系方式:電話0731—83611791,傳真0731—83631433,郵寄地址:瀏陽市行政中心附一棟3234室。
七、參與須知:
1. 應征者在提交作品前請確保已經閱讀并且愿意遵守相關比賽規(guī)則,任何違反比賽規(guī)則的作品,主辦方有權取消其參與資格;
2. 應征者須確認擁有所提交作品的完整著作權及版權,如多人合作,需征得所有合作者同意并標明所有合作者姓名;
3. 應征者確認提交作品從未轉讓或許可給任何個人或機構;如因侵權導致法律責任,其法律責任由應征者本人承擔;
4. 投稿期間,應征者不得將參與作品轉讓或授權給任何第三方,不得用投稿作品參加與本活動相同或類似的其他活動;
5. 每人可提交多組作品,每組作品都有獨立的參與權;
6. 評比通知將通過電話和郵件方式聯系應征者預留的電話和郵箱地址。
八、領獎須知:
1. 應征者在結果公示后請注意查收郵件,并根據郵件提示內容,配合主辦方完成作品提取、收集、相應協(xié)議簽署及獎金獎品發(fā)放等工作;
2. 獲得獎金所產生的一切相應稅費等需應征者自理,主辦方只提供獎金,不負責承擔因應征者獲得獎金而產生的相關費用;
3. 請應征者務必保留好作品原文件,最終獲獎需在主辦方與之聯系后向主辦方提交作品原文件,并簽署相應版權協(xié)議書。獲獎后無法提供原文件,視為無效作品。
4. 應征者在比賽結束后,需協(xié)助主辦方進一步完善其獲獎作品。如獲獎作品需改動時,獲獎者應配合主辦方對獲獎作品進行適當修改。
九、法律聲明:
為保證此次吉祥物征集活動的順利進行,參加活動的所有應征者,請在應征前仔細閱讀本法律聲明,如遞交作品參加活動,則視為同意并接受本法律聲明的相關條款。
1. 所有獲獎及入圍的應征作品知識產權歸主辦方所有,主辦方享有對作品進行在設計、生產、展示、出版以及其他形式的使用等權利;
2. 主辦方有權以任何方式永久使用被采用的應征作品,未經主辦方同意,包括應征者在內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應征作品;
3. 應征者必須保證對其參加活動的作品擁有獨立的、完整的知識產權,未轉讓或許可第三方使用,任何第三方不得對參加活動的作品主張任何權利,凡涉及參加活動作品的任何法律糾紛均由應征者自行處理,相關法律責任由應征者承擔;一旦發(fā)現,將取消其參賽資格,所有損失及法律責任由應征者本人或應征者機構承擔;
4. 主辦方除根據本征集的有關規(guī)定向應征者支付獎金和門票外,將不再向應征者支付任何報酬和費用;
5. 應征者不得在任何時候以任何形式向主辦方主張分享其應征作品帶來的利潤或者其他利益;
6. 獲獎者領取獎金前必須與主辦方簽訂法律聲明的書面協(xié)議;
7. 活動未盡事宜及法律聲明之修改和更新權均屬于主辦方所有,主辦方對本次活動擁有最終解釋權;
8. 應征者自投稿日起,即視應征者同意以上法律聲明,接受本規(guī)則的相關規(guī)定并同意放棄任何異議的權利;
9. 本次活動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
中國(瀏陽)國際花炮文化節(jié)吉祥物征集活動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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