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凰縣征集旅游LOGO、吉祥物等作品

資訊頻道 - 設計大賽 來源:中國設計在線 作者:cdo 2015-06-17

為進一步樹立鳳凰文化旅游宣傳品牌,提高鳳凰旅游形象宣傳的統(tǒng)一性,加快創(chuàng)建國家5A級旅游景區(qū)步伐,現(xiàn)面向社會廣泛征集旅游宣傳作品。具體事項如下:
 
一、活動目的

通過征集活動,樹立旅游宣傳品牌,進一步提升城市形象,擴大鳳凰影響。
 
二、組織機構

主辦單位:

中共鳳凰縣委宣傳部

鳳凰縣旅游和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鳳凰縣文學藝術界聯(lián)合會
 
合作媒體:

騰訊·大湘網(wǎng)

鳳凰新聞網(wǎng)

“微鳳凰”微信公眾平臺
 
三、征集內(nèi)容

1、鳳凰旅游logo

2、鳳凰旅游宣傳語;

3、鳳凰旅游吉祥物;

4、鳳凰旅游形象宣傳圖片;

5、鳳凰旅游形象宣傳歌曲。
 
四、征集對象

凡對鳳凰縣文化歷史、現(xiàn)實發(fā)展有一定了解,并具備創(chuàng)意、設計、創(chuàng)作等能力的單位或個人。
 
五、征集、評選流程

(一)報名、征集階段:2015年6月15至7月25日

應征者將作品、個人(單位)有效證件(身份證或機構代碼證等其他證件)復印件及聯(lián)系方式,于2015年7月25日前報送至中共鳳凰縣委宣傳部。

聯(lián)系人:施雨潤苗 13739015513

葉慶子   15074315850

電子郵箱:fhxwcb@163.com

收件單位:中共鳳凰縣委宣傳部

地址:湖南省鳳凰縣沱江鎮(zhèn)堤溪苑

聯(lián)系電話:0743—3221251  0743—3502051 

(二)海選階段:2015年7月26日至7月31日

組織專家評審團對應征作品進行海選,評審團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評選出每個類別前20名。
 
(三)十強評選階段:2015年8月3日至9月13日

在騰訊·大湘網(wǎng)、鳳凰新聞網(wǎng)及“微鳳凰”微信公眾號開辟投票通道,對專家評選出的前20名應征作品進行網(wǎng)絡投票。以網(wǎng)絡投票占30%,專家評審占70%的方式進行評選,排名前10的作品進入最后評定階段。其中,網(wǎng)絡投票票數(shù)最多的作品為最具人氣作品。
 
(四)十強及最具人氣獎作品公示:2015年9月20日

入圍前十強的作品及最具人氣作品在騰訊·大湘網(wǎng)、鳳凰新聞網(wǎng)、“微鳳凰”微信公眾號及鳳凰縣電視臺等媒體上進行公示。
 。ㄎ澹┳詈笤u定階段:2015年9月20日至24日
  召開專家評定會,專家評審團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對入圍作品進行評選,評選出最佳作品及優(yōu)秀作品。
 
(六)獲獎作品公布:2015年9月25日
  獲獎作品在騰訊·大湘網(wǎng)、鳳凰新聞網(wǎng)、“微鳳凰”微信公眾號及鳳凰縣電視臺等媒體上公布。
 
六、征集、評選要求

1、所有應征作品必須健康、真實、積極向上,具備獨特性和創(chuàng)新性;
 
2、所有應征作品內(nèi)容必須是原創(chuàng),具有鳳凰文化特征;
 
3、所有應征作品不得含有涉嫌違法信息,不得侵犯其他權利主體的知識產(chǎn)權及其他合法權利;
 
4、logo設計要求簡潔大氣,延展性強,易識別;
 
5、 旅游宣傳語要求文字精煉(20字以內(nèi),不含標點符號),寓意深刻,朗朗上口,便于宣傳和推廣;
 
6、宣傳圖片要畫質(zhì)清晰,具有代表性,能充分展示鳳凰的美麗景色;
 
7、吉祥物設計要親切生動,有本土特點,可被廣大群眾接受、喜愛,同時便于人們記憶、傳播;
 
8、形象歌曲要音質(zhì)清晰、最好具有本土音樂元素,動聽并便于人們記憶和傳唱。
 
七、征集格式

1、旅游logo。應征作品必須是JPG格式的設計圖(或A4紙大小彩印圖片),并標注800字以內(nèi)的創(chuàng)意說明;
 
2、旅游宣傳語。應征作品必須是電子文檔或A4紙打印文稿;
 
3、旅游吉祥物。應征作品必須是JPG格式的設計圖(或實物、A4紙大小彩印圖片),并標注800字以內(nèi)的創(chuàng)意說明;
 
4、旅游形象宣傳圖片。應征作品必須是JPG格式的圖片,文件大小不得少于10M(入選后必須向主辦方提交原文件);
 
5、旅游形象宣傳歌曲。應征作品必須同時報送音頻文件及歌譜歌詞。
 
八、獎項設置

設每個類別最佳作品獎各1個;設每個類別最具人氣獎各1個(網(wǎng)絡投票票數(shù)最多的作品);設每個類別優(yōu)秀作品獎各9個(從入圍前10強的作品中產(chǎn)生)。
 
1、最佳作品獎:

最佳鳳凰旅游logo:2萬元

最佳鳳凰旅游宣傳語:2萬元

最佳鳳凰形象宣傳圖片:2萬元

最佳鳳凰旅游吉祥物:2萬元

最佳鳳凰旅游形象歌曲:2萬元
 
2、最具人氣獎

鳳凰旅游logo最具人氣獎1個:2000元

鳳凰旅游宣傳語最具人氣獎1個:2000元

鳳凰形象宣傳圖片最具人氣獎1個:2000元

鳳凰旅游吉祥物最具人氣獎1個:2000元

鳳凰旅游形象歌曲最具人氣獎1個:2000元
 
3、優(yōu)秀作品獎

鳳凰旅游logo優(yōu)秀作品獎9個:各1000元

鳳凰旅游宣傳語優(yōu)秀作品獎9個:各1000元

鳳凰旅游吉祥物優(yōu)秀作品獎9個:各1000元

鳳凰形象宣傳圖片優(yōu)秀作品獎9個:各1000元

鳳凰旅游形象歌曲優(yōu)秀作品獎9個:各1000元
 
九、應征須知

1、主辦方擁有所有獲獎作品的版權和使用權,所有獲獎作品將用于鳳凰旅游的宣傳推廣;
 
2、所有應征作品概不退稿,應征者須保留完整的原始草稿或原始文件;
 
3、所有應征作品如有侵權或其他違法行為,應征者獨自承擔相關責任;
 
4、應征者在參評過程中發(fā)生的一切相關費用自理;

5、網(wǎng)絡投票環(huán)節(jié)嚴禁刷票,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將取消作品評選資格;

6、獲獎作者應于2015年10月20前到中共鳳凰縣委宣傳部領獎 ;

7、本次征集活動的最終解釋權歸活動主辦方所有。

聲明:站內(nèi)網(wǎng)友所發(fā)表的所有內(nèi)容及言論僅代表其本人,并不反映任何網(wǎng)站意見及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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