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展示昔陽的旅游資源優(yōu)勢,打造特色旅游景區(qū),提升品牌形象,準確反映昔陽旅游的內涵和精艦,更好地提高昔陽對外的知名度,推進我縣旅游業(yè)的快速發(fā)展,決定面向社會公開征集昔陽旅游“宣傳標識”及“宣傳口號”。
一、征集要求
(一)昔陽旅游宣傳標識
1、昔陽旅游宣傳標識要題突出、寓意深刻、創(chuàng)意新穎、構圖簡潔、形象鮮明,富有藝術感染力和視覺沖擊力。能充分體現(xiàn)昔陽旅游的基本內涵、典型特征和文化精髓,具有較強的視覺震撼力、吸引力和傳播力,適合在多種場合和載體上使用和推廣。
2、應征稿件均須附彩色圖槲電腦樣稿和手工稿均可,統(tǒng)一為M規(guī)格),并需附上詳細的設計和創(chuàng)意說明。
(二)昔陽旅游宣傳口號
1、高度概括昔陽旅游資源特色和文化特色。
2、主題鮮明、文字簡練、韻味傳神、朗朗上口、方便傳播。
3、應征者須提供翔實的“昔陽旅游宣傳口號”創(chuàng)意說明。
二、征集時間及投稿地址
征集時間:2014年9月2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
投稿地址:昔陽縣旅游局辦公劉郵編:0453001郵寄時請在信封右下方注明“征集活動”字樣、網(wǎng)上投稿請在郵件“主題”注明“征集活動”。所有應征稿均應注明作者姓名、單位、通信地址、聯(lián)系電話。
聯(lián)系人:宋希宏
聯(lián)系電話 : 0354-4326370 電子郵箱 : sxh229@126. com
三、評選辦法
在作品征集完成后,昔陽縣組織相關專家對應征作品進行評選,最后確定的昔陽旅游主題宣傳標識和宣傳口號入選作品將在新聞媒體上予以公布。
四、獎勵標準
1、昔陽旅游宣傳標識評選設優(yōu)秀獎一名,獎勵3000元;入圍獎十名,各獎500元。
2、昔陽旅游宣傳口號評選設優(yōu)秀獎一名,獎勵3000元;入圍獎十名,各獎500元。
五、應征須知
1、應征作品應為作者原創(chuàng),如涉及著作權、版權糾紛等法律問題,一律由應征者自行承擔一切后果。
2、入圍和獲獎作品的著作權全部無償歸主辦方所有。
3、主辦單位有權對應征作品進行修改而無須征得應征者的同意。所有應征作品原稿一律不退,請作者自留底稿。
4、主辦單位保留對此次活動的最終解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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